課程名稱 |
日文法學名著選讀一 Selected Readings of Japanese Jurisprudence (Ⅰ) |
開課學期 |
99-2 |
授課對象 |
法律學系 |
授課教師 |
黃詩淳 |
課號 |
LAW4011 |
課程識別碼 |
A01 40210 |
班次 |
02 |
學分 |
2 |
全/半年 |
半年 |
必/選修 |
選修 |
上課時間 |
星期二3,4(10:20~12:10) |
上課地點 |
法研6 |
備註 |
總人數上限:20人 |
Ceiba 課程網頁 |
http://ceiba.ntu.edu.tw/992japanese_reading |
課程簡介影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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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能力關聯 |
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 |
課程大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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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確保您我的權利,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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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概述 |
本課程將閱讀兩種教材,均與日本民法有關:
1.加藤雅信「日本民法典(c755)編纂(c74f)西洋法(c755)導入」『民法改正(c74f)世界(c755)民法典』(2009年信山社)327∼340頁。
2.奧山恭子、田中真砂子、義江明子編『扶養(c74f)相(9364)』(早(93a6)田大(88d4)出版部、2004年)。擬從第三部「扶養(c74f)相(9364)(c779)(c768)(c6f6)(c772)法(c74f)(92d4)態」開始,內含四篇論文。
為顧及課程目標與進行順暢,本課程原則上不講解日文的基本文法,修習本課程者需具備日文文法的基礎。
上課時由授課教師以任意指定方式請同學將日文逐字逐句朗讀後並翻譯成中文。授課教師將視上課同學的程度,指定下一次上課的預習範圍。
同學請使用CEIBA網站,自行下載並列印翌次上課的指定範圍教材,授課教師不擬發給實體紙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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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目標 |
培養閱讀法學日文文獻能力,以及對日本民法的概括認識。 |
課程要求 |
同學平常上課的表現為評分的主要依據,因此準時出席以及積極參與課程十分重要。 |
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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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ffice Hours |
每週二 15:30~17:30 |
指定閱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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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書目 |
日本民法請見
http://law.e-gov.go.jp/htmldata/M29/M29HO089.html |
評量方式 (僅供參考) |
No. |
項目 |
百分比 |
說明 |
1. |
期中考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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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期末考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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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平時成績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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週次 |
日期 |
單元主題 |
第1週 |
2/22 |
課程簡介以及第一回閱讀範圍指定。 |
第2週 |
3/01 |
「第12章日本民法典(c755)編纂(c74f)西洋法(c755)導入」第一節至第三節(327-331頁) |
第3週 |
3/08 |
329頁倒數第二段之倒數第二行開始,至332頁倒數第二段結束處止。 |
第4週 |
3/15 |
332頁第7行,至335頁倒數第二段。 |
第5週 |
3/22 |
P.335第三段,至P.337第六節結束處。 |
第6週 |
3/29 |
自P.337第二段起,至339頁結束處止。 |
第7週 |
4/05 |
民族掃墓節放假。 |
第8週 |
4/12 |
自P339倒數第二段的倒數第十行,至P.340全文結束處。 |
第9週 |
4/19 |
期中考。 |
第10週 |
4/26 |
閱讀「少子高(93ee)社(85d1)(c752)(c6f0)(c6f7)(c772)扶養(c74f)相(9364)」P263-265。 |
第11週 |
5/03 |
P.265倒數第二段至P.267倒數第二段。 |
第12週 |
5/10 |
P.267最後一段至P.272結束處。 |
第13週 |
5/17 |
P.270倒數第二行,至P.274第一字結束處。 |
第14週 |
5/24 |
P.273倒數第四行,至P.276第一段。 |
第15週 |
5/31 |
閱讀湯澤雍彥論文P.238至P.242。 |
第16週 |
6/07 |
P.243第三節開始,至P.248第三節結束處。 |
第17週 |
6/14 |
P.247(三)開始,至全文結束處。其中P.250(一)之部分跳過。 |
第18週 |
6/21 |
期末考。 |